5.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入口不少于两个,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门窗应采用( C)。
8.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划定警戒区,实行(A)交通管制。
9.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改正,处(B)。
10.对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D)承担。
12.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 A)。
14.《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6.《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C)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8.《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刑法》第一百三十四第一款【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C)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C)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