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sport答:为便于家长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市 2024 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稳定,操作层面基本延续往年做 法,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信息采集时间有所提 前,初中于 7 月 8 日-7 月 12 日进行信息采集,小学于 7 月 15 日-7 月 19 日进行信息采集;二是本年度将针对全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阳光分班工作;三是增加了户籍在南昌县城区以外,父母及学生本人在城区无房产,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入学的在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第五类。
答: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 部门公布,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 6 月 27 日,请关注各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南昌教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也将转载。
答:本年度,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及未随机派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参 与随机派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派位现场即派位到班) 录取结束,经“入学平台”双确认的所有学生由各县区组 织使用统一经司法鉴定的派位程序随机分班,学校组织班主任公开抽取班级完成随机分班工作。
(四) 问: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备案等材料认定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 他有关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时间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答:2024 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 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 年初中新生,一套城 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如:一套房产在 2022 年 9 月用于一个家庭就读小学,则在 2028 年可用于另一家庭就读小学;一套房产在 2021 年 9 月用于 一个家庭就读初中,则本年度可以用于另一家庭就读初中初中和小学学位占用互不影响。
2.家庭与祖辈的共有房产,在学生家庭本身无单独房产或无家庭共有房产的前提下按照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3.家庭与非直系亲属的共有房产不予认定,如:某房产为爷爷+学生本人+学生堂兄弟共有,不予认定;
4.学生亲兄弟姐妹名下共有房产,如产权人均为未成年视同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答: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家庭房 产在城区的, 以房产所在学区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户口在城区而房产不在城区的,可依据学生家庭 在城区租赁住宅(应当办理备案租赁登记,下同)地段 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户口在城区但未在城区购房且未办理备案租赁登记的, 由学生户籍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答:原定交付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含),因房 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在交清契税的前提下, 经“入学平台”核验通过,该购房合同享受与不动产权属 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供房管部门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2024年3月31日前按规定缴纳的水费、电费或管道燃气费凭证。
答:家庭有多套房产的,可自主选择一套家庭单独或家庭共有房产就读;家庭多套房产均与祖辈共有,按照实 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类生源安排就读。房产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 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给予优待。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需联系南昌市警备 区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 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子 女入学需联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 学按省、市、县人才部门要求执行。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 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相关 申报审核工作前置进行,请各位可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及时关注有关单位通知。
答:政策优待生申报工作前置进行,家长对政策优待 安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选择放弃政策优待身份按照房产 所属学区入学。同时,政策优待生可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经录取视同放弃政策优待身份。
(十二) 问:我的居住证、备案租赁合同在 6 月 1 日到期,可否安排就读?
答:居住证、租赁备案合同到期后应该及时续办,续办后可接续计算;到期未续办的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
(十三) 问:我未办理居住证、备案租赁登记,但我在南昌交了一年社保可以安排就读吗?
答:父母、学生本人办理居住证均可,如父母、学生均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 优先提取学生居住证信息。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将安排在公办学校信息采集时间段内,随机派位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十六) 问:我听说有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组织了招生考试,我还可以报名这些学校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 校入学有关规定,有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求的家长均 需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报名。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资格。报名 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经“入学平台”报名即录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民办义务教育 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家长要注意甄别以“提 前录取”“借读”“旁听 ”等名义牟利的行为,此种情形 无法取得该校学籍,将不得在南昌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十七) 问: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需要随 机派位直接录取的,或者随机派位被录取的,可以不去吗?空余出来的学位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招生对象吗?
答:根据入学政策, 以任何形式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 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 筹类别生源安排入学。该校所产生的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进行补录。
(十八) 问: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答: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十九) 问:双(多)胞胎学生捆绑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如何操作?
答:双(多)胞胎家长报名民办学校时,需分别给双 (多) 胞胎学生选办学校报名 ,报名成功后 ,若双 (多)胞胎学生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默认为捆绑报名。捆绑报名后,若派位中签,则双(多)胞胎按实际捆绑人 数同时录取,若未派中,则同时不予录取。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不同民办学校报名,则默认放弃捆绑报名。
答:不可以。在招生范围内已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录 取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接收未被本校录 取的学生就读。如果家长因种种原因需要去外地就读,请 详细了解当地就读政策,确保能建立学籍。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将无法取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