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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必一运动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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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必一运动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9-02 15:19:22     浏览次数 :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精功科技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精功科技全部141,809,800股股份(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31.16%)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审计报告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所持精功科技股份尚未解冻,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加工制造,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方式,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负责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和提供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系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优秀供应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建材机械行业20强企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首批发起单位、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主导产品主要为:JJL系列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JXP 系列多晶硅线剖锭机、JXQ 系列多线切割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多晶硅铸锭、剖方、切片等制造加工领域。目前,公司具有从光伏装备开发、工艺技术研究、上下游产品延伸研发等技术优势和“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面均位于行业前列,多晶硅铸锭炉产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主导产品主要为:建筑建材机械产品和钢结构专用装备二大类,其中,建筑建材机械产品主要有:PC生产线、琉璃瓦机系列、压型板机系列、复合板机系列、C型檩条机系列、Z型檩条机系列、数控折边机系列、钢承楼板机系列等;钢结构专用装备主要有:JGH 波纹腹板H型钢全自动焊接生产线系列聚氨酯、岩棉酚醛复合板生产线、JGH 自承式钢模板成套生产线、JH H型钢焊接生产线、系列纵横剪生产线等,产品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轻重型钢结构产品、装配式建筑产品的制造加工。产品多次获国家、部、省、市、县(区)科技进步奖,畅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主导产品主要为:JGT系列假捻变形加弹机、JGR系列转杯纺纱机、HKV系列包覆丝机、JGK系列空气包覆丝机、HKV系列大卷装倍捻机、JGW系列数码精密络筒机、HKV151系列花式捻线机、JGW系列精密络筒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用纱的前道加捻及纱线加工,其中,HKV系列包覆丝机细分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

  主导产品主要为:碳纤维成套生产线和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线K及以上原丝为原料,具备年生产1千吨以上碳纤维生产能力,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所生产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医疗器材以及建筑等领域。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线主要采用微波石墨化工艺技术,以国产普通碳丝为基础,利用微波与碳纤维直接耦合加热实现石墨化,整线具有超高升温速度、低系统需求、重塑碳纤维结构、大幅提升碳纤维性能等特性,在该生产线上所生产的系列碳纤维产品,具有强度高、模量高、成本低、规格多样化等特性,可满足不同类型客户使用需求。

  围绕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制造机器和智能终端产品应用等领域,采用机器人及自动化最新技术、工艺,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集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业务涵盖自动化装配检测装备、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智能仓储物流及AGV装备和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四大板块及口罩生产线、精密制造加工业务及军民融合项目开发

  定位于太阳能光伏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印染设备、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精密加工与制造及军民融合项目开发。

  光伏产业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扶持、技术进步,产品市场急剧增长,产业链不断完善成熟,成本快速下降,但也存在发展无序、产能扩张过快、供需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2011年一2014年,由于受国内外产业环境低迷以及欧盟双反、产能过剩和全球光伏补贴削减等因素的影响,整个行业一度处于低迷状态,光伏企业普遍陷入困境。为促进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大光伏业上网电价补贴等扶持政策和通过实施领跑者计划、竞争电价政策引导企业降低光伏成本,2015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企业产能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整个光伏产业步入了“高效制胜”时代,黑硅技术、PERC技术、铸造单晶、金钢线切割等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路径层出不穷,得益于成本、技术、产业链配套的优势,国内企业的主动扩产及海外企业的被动退出,光伏产业进一步向国内集中,据行业统计,2020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达4802万千瓦,同比增长60.80%。

  未来,在技术革新的背景下,光伏生产成本将持续不断降低。随着各国对气候问题重视度提高以及光伏发电经济性的不断提升,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越趋明朗,光伏终端需求有望在较长时间内呈现增长趋势。

  中长期来看,以太阳能为主的绿色能源仍将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国家也在逐步出台更多扶持绿色能源的政策,包括售电侧的逐步改革、绿证机制、绿色能源的配额制管理等,这些均将在中短期内促进光伏市场的回暖和进一步发展。

  作为促进整个光伏产业发展最重要、最基础支撑作用的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继续随光伏产业的发展保持一定的市场需求量。关键装备国产化及其成本降低,是达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关键因素之一。从目前光伏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看,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商将在提升现有产品技术水平、强化性价比优势、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围绕“逐年降造成本、逐年提高光电转换效率”这一核心,通过加大铸锭尺寸提升每生产轮次产量以摊薄单位成本以及用金刚线切割取代传统砂浆线切割降低硅片生产成本,加快研发光伏装备系列空白产品,提供整套解决方案,使光伏装备产品进一步向高效、节能、全自动智能化互联方向发展。

  从竞争格局来看,经济性仍然是制约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后续随着政策鼓励,多种新技术的导入,高效组件和电池的优势将更加明显,结合了铸锭成本优势和单晶效率优势的铸造类单晶将更具广阔的发展潜力,多晶的降本前景预期更加良好。精功科技自进入光伏专用装备制造领域以来,按照“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发展思路,一直专注于光伏装备及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并通过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提升,巩固提升业内龙头地位。2021年,公司将加快对单晶炉、金刚线切片机等设备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加快光伏系列装备升级换代。

  建筑、建材专用设备行业发展环境与国民经济发展、GDP景气度、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产业发展方向与投资力度、国家金融政策均有一定的关联度,其中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着较密切的关系,投资增长率高,将会拉动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快引发的需求升温、国际产业转移的加快以及行业市场化改革所激发出的内在活力,过去几年,包括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在内的机械制造行业整体有了一个跨越式的发展,年均增速高达25%以上。但制造业“大而不强”,低端产品相对过剩、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的整体格局犹存。

  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建材机械未来五年,将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普及成品住宅,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发展高端建材机械装备”等9项重点任务为重心,着力发展“一低一高”建材机械产品,加快开发高效节能绿色环保技术装备、高性能建材机械专用基础件等高端建材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其中,智能制造装备将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另外,《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从竞争格局来看,目前,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有一定的回暖迹象,但与我国贸易摩擦明显加剧,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后,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货币贬值、技术壁垒等手段不断翻新,越来越多的国家不断提高机械产品市场准入门槛,整个行业的竞争继续加大,建筑建材专用设备等制造业转型升级已是势在必行,一些传统制造企业必须在依托自身产品制造、市场拓展能力的基础上,从单纯销售产品发展成为提供服务和成套解决方案的制造商、集成商和服务商。

  “美丽中国”呼唤绿色建筑。钢结构及新型建材作为一种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循环低碳建筑,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正在快速崛起。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垃圾建筑将会被严格控制,市场将进一步向节能、环保、高效方向发展,2021年,公司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将继续切实发挥自身的成套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在巩固提高聚氨酯和钢筋桁架线等成线产品质量及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做好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推广、重点客户服务等工作,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和相关国际区域合作及国内新型城镇化等国家层面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聚氨酯线、PC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新型折弯机和新型桁架线等产品性能,不断拓宽行业宽度,在传统建筑、冷库、养殖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发展目光聚焦于与产品相关的装饰、净化等产业延伸,向建筑节能、大型化、成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纺织机械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尤其是近几年,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环境下,相关产业对纺织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使新型纺织机械开发能力逐年提升,技术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整机制造和零部件生产配套体系,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专用件和配套件生产水平、“两化”融合水平及纺织机械设计制造集成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应用等方面。

  从全球范围来看,过去纺织机械制造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德国、意大利、瑞士等纺机生产强国。但近年来,在国内及亚洲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中国纺织机械制造行业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应用极大提升了纺织品附加值,拓展了纺织品应用领域,我国正由纺机需求市场向亚洲纺机制造中心甚至世界纺机制造中心的方向转变,逐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机械制造国。

  纺织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成效逐步显现,内需市场继续发挥首要支撑作用。智能化既是未来纺机设备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近年来纺机行业发展的最重要特征。随着智能制造相关技术在纺织领域继续得到大力推进,纺织行业已从单机的智能化向系统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十三五”期间,纺机行业整体发展良好,尽管2019年行业的营收等指标增长放缓,但“十三五”的前四年(2016~2019),纺机行业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速2.71%,利润年均增速7.92%,行业仍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之中。行业的健康发展显著提高了中国纺织机械行业在全球的市场地位和话语权。“十三五”期间,我国纺机国内市场占有率在70%~80%之间,出口年均增速5.19%,我国纺机出口额占全球纺机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提升。

  从产业结构来看,纺机行业由量向质向更宽泛领域发展的趋势明显。2020年,纺机各细分行业市场表现各不相同,纺纱机械、织造机械中的喷水织机、针织机械中的横机、化纤机械中的加弹设备销量跌幅较大,喷气、剑杆织机,圆纬机、经编机,印染机械,化纤长丝纺丝设备市场相对平稳,非织造设备市场大幅增长。化纤、产业用领域的强劲需求,带来纺机分行业产业结构的重新分配,同时生产订单向龙头企业集聚。同时,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突发,很多纺机企业经历了从停产到复工复产,从没有订单到加班加点赶订单的状态起伏。

  2020年12月,中国工程院发布了《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年,纺织技术与装备等五个优先发展方向将整体步入世界领先行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十四五”期间,在5G和工业互联网场景下,智能制造和绿色生产仍是纺机行业的主旋律。2021年公司将更注重自身的管理和智能化制造水平,继续密切关注纺织产业、产品、地区的调整,紧跟纺织行业的调整方向而调整自身产品结构,在产品工艺技术提升、降本增效和重点市场拓展上加大力度,突破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的简单运营模式,继续实施“金融+产业”的驱动战略,拓展加弹机、气流纺纱机等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市场空间,国内市场主要围绕“一带一路”的辐射区域(新疆、宁夏、云南保山等),国际市场紧抓印尼、越南、土耳其等国家新增产能及设备改造升级进程中市场机会。

  碳纤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更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目前国内碳纤维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为实现军事和民用重大装备的自主保障,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碳纤维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碳纤维被列为关键战略材料之一。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重点突破国产碳纤维的低成本制备技术、高端领域碳纤维制备技术,同时,培育三到五家碳纤维龙头企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碳纤维制造及应用产业链结构,形成碳纤维制备技术与产品有序竞争。

  碳纤维性能优异,技术难度大,具有高达200倍的产业链附加值,整个产业链盈利最大端为:从原丝至碳纤维至复合材料设计开发一体化生产,其核心为原材料(原丝)及碳纤维核心装备的研发、生产。其中,碳纤维制备工艺和设备对碳纤维的生产至关重要,其决定了碳纤维的产品质量,由于碳纤维的制备工艺流程复杂,涉及工艺参数较多,积累这些参数往往需要很长的周期,且国外领头企业对该类设备一直实施封锁禁售。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在产业链的部分设备上已实现一定技术突破,但高质量的碳纤维整线设备除精功科技外,尚无企业涉足自主生产。因此,未来碳纤维设备进口替代的需求巨大。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目前已形成批量化生产,具备碳纤维生产线整线供应和整线解决方案的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交付客户使用的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条,在该生产线上生产的碳纤维已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2020年,公司碳纤维装备市场拓展和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首条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实现国产化,整线年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公司将在总结千吨级生产线国产化生产线经验的同时,不断致力于碳纤维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系统集成创新、生产线国产化推广工作,积极探索等离子表面处理以及铺丝缠绕机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争取通过产品和工艺技术引领市场,以决定性的成本优势进一步确立公司碳纤维装备的龙头地位,扩大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明确提出:重点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其中,智能制造是重中之重,也是未来5-10年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大方向。2016年12月,国家发布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的发布,最大的受益者是制造业企业,特别与智能制造设备的生产和应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型工业网络设备与系统开发等相关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考虑到当前我国制造业超过20万亿增加值的规模,以及制造业处于2.0补课、3.0普及、4.0示范的现状,并结合美国、德国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我国智能制造在2020年将至少达到2万亿元的规模,2025年有望超过5万亿元,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空间巨大。

  “机器换人”是以装备更新为载体的技术、工艺、管理的创新,是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的“工业4.0”的必然方向。目前智能制造逐步深化,其应用领域除了离散行业,还包括流程型行业。从细分行业看,《中国制造2025》中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材料等十大重点突破领域将成为《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推动的智能转型领域,人工成本提升和智能设备以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将会为智能制造提供充足的空间。机器人产业正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已成为全球机器人重要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连续六年问鼎全球最大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5G、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将为机器人产业带来新机遇,除汽车、电子等行业领域外,机械、产品生产加工、医疗康复等将成为机器人产业下一步重点布局方向。2021年,精功机器人将继续围绕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制造机器和智能终端产品应用等领域,以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自动化装配检测装备、智能仓储物流AGV装备和MES系统为主导方向,推出防疫设备及相关无纺类设备、AGV主导的智能系统集成、风险小收益高的自动化项目,形成系统化、标准化产品系列,提升快速发展能力,并同步做好粘纺无纺布产线、系列智能物流AGV小车等项目研发与攻关,提升业务承接力,在行业内或细分市场上占据先发优势,将公司打造成为柔性化解决方案的集成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精功科技扭亏为盈、打好翻身仗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在面对疫情大考和不确定性的复杂形势下,精功科技保持战略定力,精准研判形势,精心谋划部署,以最快的速度推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组合拳”,全力以赴拓市场,全方位降本增效,持续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双丰收,确保了公司扭亏增盈的发展目标。一是公司碳纤维专用装备业务拓展取得重大突破;二是精功机器人防疫装备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建机分公司聚氨酯生产线等成线产品销售再创新高,市场占有率、利润贡献率进一步提升;精功精密制造公司通过二级军工保密资格审查,纺机专件实现零的突破;纺机分公司加弹机、包纱机等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能源机电装备分公司单晶炉通过客户的实验运行;精功新材料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前述工作的开展,为公司2021年及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06,989.46万元(不含税,下同),比上年同期的86,538.66万元增长23.63%;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342.9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9,903.74万元增长25.77%。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2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2,101.32万元相比增长123.42%,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

  2020年,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产业发展,确保年度经济目标实现。碳纤维装备分公司实现技术与市场的双突破,首条国产化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一次性试车成功并交付用户使用,预氧化炉、碳化炉等碳纤维生产线之核心设备首次出口韩国,预氧炉天然气加热新工艺试制成功,与吉林、常州等客户累计签署了8亿多元的碳纤维专用装备订单,打破了近几年该业务关联交易的局限性。建机分公司紧抓聚氨酯生产线在工业建筑、畜牧养殖和冷库板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机会,充会发挥公司产品主导优势,积极拓展市场空间,订单实现爆发式增长,占据国内市场份额的70%。纺机分公司重点拓展大客户业务,主要承接全额付款等高质量订单,控制资金风险,同时,及时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差别化机型,提升产品竞争力。能源机电装备分公司重点实施单晶炉开发试制工作,寻求产业突破。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围绕军品业务、纺机专件、压力容积及废弃环保设备、加工业务等四大领域发展,承接并实施了20改造项目和芯模项目二大军民融合项目,槽筒箱体、假捻器等纺机专件实现批量生产。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抢抓防疫市场机遇,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转型进入了口罩机等防疫装备制造领域,并确立了市场地位,在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浙江精恒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尝试在产品类型和营销模式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以普通机柜及配套附件产品、智能化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电气控制柜等业务为主的多元化产品,实现智能集成产品的有效突破,同时拓展钣金加工业务,丰富公司业务范围。浙江精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先后签订并完成合盛硅业白炭黑核心设备项目、甘肃银光聚银残渣浓缩器项目、北京蓝箭航天防护塔、工装、连接器设计等项目;在化工工艺包技术方面,承接了山东东岳气相白炭黑项目工艺包设计项目;在碳纤维废气处理领域,完成了吉林3号线废气处理项目、国兴碳纤维换热器改造及承接吉林碳谷1M线废气处理项目、吉林化纤3m25K/48 K精品碳化线废气处理项目。

  2020年,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先后组织修订完成《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售后服务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管理性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跟踪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来检验制度控制的有效性,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专业化水平。

  2020年,公司紧跟国家导向、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出击对接各类项目,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资金补助,2020年共计申报各类项目36个,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获批设立绍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站;另外,组织申报的“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产品”、“柯桥区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等三十多个项目获得资金补助。

  2020年度,公司多渠道采取措施降本增效。一是进一步提升精密制造公司设备利用率,实现内部加工产能最大化。二是加强采购成本控制,成立公司招标小组,对大宗批量物资及特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现成本最优化。三是实施批量性预排及谈价政策,积极寻找源头供应商和引入同等品牌竞争,降低采购价格。四是实施呆滞库存使用和无用库存退货处理,盘活库存。五是实施月度材料价格分析,通过提前备货节省成本。六是坚持“现金为王”的资金策略,加强应收款控制和催收工作,多次组织应收款专题会议,采取多项措施,收回逾期应收款60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成效。另外,2020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各分(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加强质量过程控制,降低产品返工率,提升产品出厂合格率,实现降本增效。公司财务部门对各类费用合理性与合规性进行多项专项审核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和规范,充分发挥了财务监督控制功能。

  2020年,公司研发部门在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碳纤维专用装备领域完成了首台韩国晓星预氧炉开发设计并成功交付、1米/3米碳纤维生产线国产化整线设计、预氧炉天然气加热新工艺试验、50K大丝束碳纤维预氧炉试验、2.1米预氧炉和2.1米双层碳化炉模拟方案、4.2米预氧炉和碳化炉的研发实施。二是在能源机电装备领域进一步对金刚线切片机、单晶炉进行技术优化,并同步实施气相沉积炉项目的开发。三是在建筑建材专用装备领域优化了聚氨酯线、PC线产品性能,开发了新型桁架线和数控折弯机等新产品。四是在轻纺专用装备领域研发成功的JGT1000W型多锭位样机通过用户打样测试、JGT1000VL差别化V型机和JGT1000VH仿棉机实现销售、JGT1600型-512锭四层卷取机型投入生产制作。五是在精密制造领域完成完成蕊模项目、20改造项目等军民融合项目的开发。六是在机器人智能装备领域完成了全自动折叠口罩机、头戴的研发并实现销售;实施了熔喷机、SMS无纺设备、未知环境下自动移动导航复合型机器人项目和铺粉式金属激光3D打印系统项目的研发。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06,989.46万元(不含税,下同),比上年同期的86,538.66万元增长23.63%,主要原因在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智能装备中的口罩机系列产品等的销售增长较快所致。因营业收入增长和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达到4,357.83万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4.2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2,101.32万元相比增长123.42%,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绍兴柯桥精功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章靖忠先生、吴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06,989.46万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的86,538.66万元增长23.63%;合并利润总额4,615.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205.47万元增长137.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2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101.32万元增长123.42%。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2,068.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4,866.9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01,728,144.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2,750,296.60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7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8的公司公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分别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6的公司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以5票赞成(4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金力先生、吴海祥先生、王永法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48.8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9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5票赞成(4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金力先生、吴海祥先生、邹国庆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555.46万元(其中,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为3,570.97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金额为984.49万元)。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3,5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2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20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范围内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21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经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后达成意向,2021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的一年授信期限内,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办理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代表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银行融资所需的担保拟以采用公司现有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方式解决的,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与前述银行融资相关的担保法律文件。对于公司超过上述银行融资规模60,000万元的新增部分融资,公司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22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6必一运动、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23的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5、2021-016、2021-017、2021-018、2021-021公告及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前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菲女士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06,989.46万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的86,538.66万元增长23.63%;合并利润总额4,615.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205.47万元增长137.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2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101.32万元增长123.42%。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2,068.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4,866.9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01,728,144.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2,750,296.60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7的公司公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18的公司公告。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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